“六尺巷让墙”的佳话流传至今
邻里间本该和睦相处、互相照应
但当下生活节奏快、压力大
邻居难免发生矛盾
如何妥善解决纠纷?
看法官给您支招
01
邻居将杂物堆满楼道,怎么办?
将杂物囤放在楼道内,不仅挤占公共空间,造成通行不便,而且还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如果和邻居沟通无果,可以向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及所在小区的居委会反映,要求他们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劝导,也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进行投诉。妨碍通行的,可以侵犯相邻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02
隔壁凌晨六点开始装修,算不算扰民?
根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七时,不得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工具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
即使在允许装修的时段,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居民住宅属于1类和2类,1类白天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2类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
因此,遇到此类情况,您可以先与邻居就装修时长、强度、是否安装隔音设备先行协商。协商无果的,向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及所在小区的居委会或者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如要提起相邻权诉讼,注意做好证据留存,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噪声,记录过程保持合法合规,标注时间、地点。建议分段长期记录,必要时可以通过利用噪声分贝仪检测或者委托专业噪声检测机构对噪声进行检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03
房屋漏水,如何找到侵权主体?
因水管渗漏造成财产损失应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做好证据固定,并查找出漏水原因,明确责任主体。
①楼上业主:因房屋装修或管理不善导致漏水,可以向楼上相邻业主主张赔偿责任;
②开发商: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若房屋在质保期内的,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责任;
③物业公司:因小区物业公司对排水管道疏于管理导致漏水的,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④产品质量:水管、阀门本身质量存在问题,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04
邻居安装电子摄像头正对我家门,是否侵犯隐私权?
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业主在家门上安装有显示屏及储存功能的摄像头,但是法律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在未告知且征得邻居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日常生活暴露于摄像头的拍摄范围之下,不仅会给对方生活带来不便,更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05
私自扩建影响采光,能否要求拆除?
为改善居住条件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装修,不应以影响邻房业主的通风、采光为代价。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以扩建的建筑物影响采光、通风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邻房业主以未经审批的违章建筑为由要求拆除的,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06
想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申请吗?
根据浙江省《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
申请加装电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日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和电梯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原标题:《装修扰民、房屋漏水…邻里纠纷如何解,法院这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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