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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宁签署纪要 共同推进卫生检疫工作发展
发布日期: 2012-07-14    来源:    作者:    阅读:

    5月11日,广西检验检疫局和越南广宁省卫生厅代表团在南宁就两国两省区边境卫生检疫工作交流与合作进行会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广西检验检疫局与越南广宁省卫生厅签署了“边境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 

  2006年10月“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论坛”达成《南宁共识》和200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边境卫生检疫协议》签订以来,广西检验检疫局和越南广宁省卫生检疫机构在依法加强对入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行李等的卫生检疫和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合作,如2007年5月在中国东兴-越南芒街口岸成功举行了两国边境陆路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演练,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和越南卫生部领导的高度赞赏。近年来,两省区检验检疫机构密切合作,经受了非典、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的考验,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疫情的传入传出,保护了两国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了两国经济贸易的发展。通过会议纪要的签署和双方的业务交流,两省检验检疫机构必将进一步加深了解、增强互信,有力地推动各自卫生检疫工作的发展。 

  双方签署的边境口岸卫生检疫工作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一是双方加强对来往于两国两省区海港边贸船舶的卫生检疫合作,防止传染病及医学媒介生物传播;二是根据《中越边境医学媒介生物联合监测工作会议纪要》,双方在两国两省区边境陆路口岸联合开展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工作,联合监测方案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共同制定;三是双方共同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两国两省区陆路边境口岸、互市通道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和货物的卫生检疫;四是建立和落实双方传染病防控联防联机制,双方相邻陆路口岸卫生检疫机构建立具体的口岸传染病防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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