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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食品安全技术工作组规则
发布日期: 2012-07-13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目标

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间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共同致力于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妥善解决相互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促进区域内食品贸易,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组名称及组成

(一)工作组名称

中国—东盟食品安全技术工作组。

(二)工作组组成

1、组长:由司局级官员或指定的官员担任,中国、东盟成员国各派一人,东盟秘书处给予必要的支持。

2、成员:由中国、东盟成员国各派2—3人组成。

3、联系人:各由1名处级成员担任,主要负责技术工作组的日常联络。

必要时,双方可指定其他专家或人员参与相关活动。

三、工作范围

(一)信息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相互进出口食品不合格信息,重要食品安全问题或突发事件,最新检测技术和限量标准,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信息等。配合建设中国—东盟SPS合作网站,合作开发中国—东盟食品安全数据库,及时更新和交换相关信息。

(二)合作解决进出口食品贸易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共同应对由于第三方设立的食品安全措施而对区域经济贸易造成的影响。

(四)参加由相关国际组织或其他区域组织主办的活动时,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协调立场。

(五)开展技术合作与能力建设,包括技术人员培训、实验室网络建设,共同提高参与制修订国际或地区性食品安全标准的能力。

(六)组织举办“中国—东盟进出口食品安全会议”(司局级)。

(七)其他共同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工作机制

(一)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技术工作组会议。总结回顾上一年度的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明确下一年度合作主题,制定工作计划,研究远景规划。

会议轮流在中国、东盟成员国举行,会议地点由技术工作组会议研究确定。适当时候,技术工作组会议可以和其它工作组会议同期举行,或者和其它工作组会议或相关活动背靠背举行。

(二)紧急会议:若实际工作中出现紧急情况,任何相关方都有资格在合适的范围内召开紧急会议或电话会议,以期找到解决方法或联合行动方案。

(三)日常信息交换与联系方式

信息交换由技术工作组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公函进行交流与沟通,并抄送各自技术工作组组长。重要事件由技术工作组组长通过公函的形式进行交流。

(四)工作语言:英语

五、经费来源

除有专项经费资助或缔约方另有约定外,各方技术工作组成员参加各项活动涉及的经费由派员方承担。

会议承办方负责承担会议室、会议资料等会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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