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局长 支树平
2010年10月25日
尊敬的柬埔寨农林渔业部曾仕伦大臣阁下,
尊敬的东盟各国部长阁下,
尊敬的东盟经济共同体副秘书长普斯巴纳丹阁下,
各位代表,新闻界各位朋友,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我们中国代表团非常高兴来到美丽的柬埔寨首都金边,与东盟各位部长、各位同事共同出席以“加强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防范外来有害生物跨境传播”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SPS合作)”。此次部长会议,是继2007年10月在中国南宁举行的、以“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与合作 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第一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质检合作的盛会。在此,我谨代表中方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地祝贺!对各位部长和各位代表表示诚挚的敬意!同时,对东道国柬埔寨和东盟秘书处为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由衷地感谢!
刚才,曾仕伦大臣发表了热情洋溢的开幕致辞,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在此,我代表中方谈三点意见:
一、加强中国-东盟质检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自1991年中国—东盟开启对话合作进程以来,我们双方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政治互信明显增强,经贸合作成效显著。今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合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实现了巨大的跨越。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与东盟在质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安全愈来愈重要,世界各国也愈来愈重视,特别是农产品及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加强中国-东盟质检领域的合作,一是有利于共享质检领域在制修订和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检验检疫程序等方面的经验和信息,逐步减少差异性,消除贸易壁垒,便利相互投资和贸易,保障自贸区的顺利运行;二是有利于加强质检领域合作研究和能力建设,共同提高质检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把关、服务的有效性;三是有利于提高相互进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防范人类和动植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质的跨境传播,保护本地区18亿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正因为质检工作有如此重大的作用和意义,说我们所知,东盟各国领导人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
二、中国与东盟质检领域的合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刚才曾士伦大臣回顾了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举行的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这次会议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属下的货物贸易协定,并同意加强在质检领域的合作。经过多年努力,这一合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这主要表现在:一是2007年10月第一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机制的正式建立,成为中国-东盟沟通信息、研究问题、协调行动、相互支持的有效工作平台;二是中国-东盟于2007年11月和2009年10月在第11次和第12次领导人会议分别正式签署的中国-东盟政府间《SPS合作备忘录》和《TBT合作备忘录》,成为中国-东盟在SPS和TBT领域开展合作的法律框架和制度基础;三是由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11月和今年10月分别在中国北京和上海主办的两届“中国-东盟SPS联络机制会议”,成为双方开展在SPS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协调联络机制。四是中国与东盟质检官员和专家互访不断,并已签订了40多项质检合作协议;中方为东盟国家先后培训200余名官员和专家。
中国-东盟在质检领域的合作,对保护双方人民群众以及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障进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双边贸易的健康发展和自贸区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全面推进中国-东盟SPS务实合作,造福本地区人民。
中国-东盟在质检领域的合作,尤其是在SPS领域的合作,已有很大进展,但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因此,我们希望与东盟各成员国和东盟秘书处进一步携起手来,密切合作,全面推进在质检领域尤其是在SPS领域的务实合作。
第一,我们愿与东盟各成员国主管部门和秘书处一道,积极、全面落实中国-东盟《SPS合作备忘录》和《TBT合作备忘录》,切实推进信息共享、经验交流、人员互访、技术研究、能力建设、机制建设、不合格进出口产品信息通报与妥善处理等方面的合作。
第二,我们愿与东盟各国共同防范外来有害生物跨境传播,加强法规、信息、人才、技术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在国际组织中相互协调配合,保护中国-东盟生态环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第三、为推进《SPS备忘录》落实,我们提出成立中国-东盟动物、植物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三个工作组,并拟定三个工作组规则和SPS联络机制工作规则。希望此次部长会议积极审议通过。中方愿与东盟各国一道认真遵守有关规则和标准,确保我们在SPS领域的合作乃至整个质检领域的合作更加专业、更加有序地发展。
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