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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食药委公布大米药残标准
发布日期: 2013-07-25    来源:    作者:    阅读:

718日,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泰国《世界日报》718日报道,对于民间组织抽样化验发现曼谷市面上的大米样本有化学药品残留超标问题,泰国卫生部食品与药品委员会昨天(17日)首次响应公布大米化学残留含量标准,规定大米中残留的3种化学物质包括甲基溴、磷化氢和氟化硫的含量不可超过百万分之50

泰国药委员会副秘书长实暖表示,该委员会在昨天的会议中提议,卫生部在本周内批准第2分含毒素食物部级法规草案,以完善和提高使用化学药物熏蒸大米的规定和标准。在卫生部长签署批准出台该部级法规后,大米中3种化学物质残留包括甲基溴、磷化氢和氟化硫的含量不可超过百万分之50的规定将立即生效,而这也将与国际食品标准相关规定相符合,只是一直以来泰国没有按照该国际规定执行。实暖还强调,残留在大米中的甲基溴并不危险,消费者在食用大米后也不会造成癌症,该物质只被利用在熏米驱除害虫而已,不会给大米造成污染,也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影响,实际上该物质给熏米工人的影响更大。目前国际上包括泰国正准备取消使用甲基溴熏米,因为发现甲基溴会破坏大气臭氧层。实暖指出,大米中残留的甲基溴在淘米和煮饭过程中会减少高达86%,因此,食药委员会再次向广大消费者重申,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大米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信息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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